孙叔敖墓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。孙叔敖,蒍氏。名敖,字孙叔,一字艾猎。春秋时楚国期思(今河南淮滨县东南)人。官令尹。注意兴修水利。楚庄王十七年(前597)辅助庄王指挥楚军,大败晋兵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南郡江陵注:“《皇览》曰: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。”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,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“楚令尹孙叔敖之墓”,疑为后人附会。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。孙叔敖,蒍氏。名敖,字孙叔,一字艾猎。春秋时楚国期思(今河南淮滨县东南)人。官令尹。注意兴修水利。楚庄王十七年(前597)辅助庄王指挥楚军,大败晋兵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南郡江陵注:“《皇览》曰: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。”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,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“楚令尹孙叔敖之墓”,疑为后人附会。
一作涸河镇。北宋置,属高唐县。即今山东高唐县东北固河镇。即今山东省高唐县东北涸河。北宋属博州。金因之。后废。
①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舒州。治所在今河南新蔡县北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复置,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②唐开元二十三年 (735) 置,属庐州。治所即今安徽舒城县。元属庐州路。
西汉初元五年 (前44) 置,为侯国,属颍川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汝州市东。绥和元年 (前8) 为公国。元始四年 (4) 改为邟县。东汉建武二年(26) 复改为周承休县。十三年 (37) 废。
即今四川宜宾县西南安边镇。清光绪《叙州府志》卷8宜宾县:安边场在“治西九十里”。《清史稿·殷化行传》:康熙二十一年(1681),与吴三桂将胡国柱“迭战安边”。即此。
即今山东郓城县西北大潭乡。近鄄城县界。商业颇盛。清光绪《山东通志》卷2 《舆图志》:郓城县西北有大渚潭。
在今广西合浦县东北七十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20廉州: 雁湖 “去古廉州二百步。每秋冬有双雁游于其间,为其罕有,因以为名”。在浙江省乐清市雁荡山雁湖岗顶。海拔990米。昔时此湖“方可十里,水常不涸”,湖
即今安徽含山县西南林头河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“栅水又东,左会白石山水,水发白石山西,经李鹊城南,西南注栅水。”杨守敬注:“今水自含山县西南流至巢东南,入濡须水。”
又作鲒奇亭。西汉置,属会稽郡鄞县。即今浙江奉化市东南鲒埼镇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改真州置,属扬州府。治所即今江苏仪征市。清雍正元年(1723)改名仪征县。古县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改真州及扬子县置,治今江苏省仪征市。属扬州府。清雍正元年(1723年)改
亦作镐池、鄗池。在今陕西西安市长安县西北丰镐村西北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 载: 始皇三十六年 (前211),“秋,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,有人持璧遮使者曰: ‘为吾遗滈池君’”。《集解》: “张晏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