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又名歙港、徽港。指今钱塘江干流自安徽歙县浦口至浙江建德市梅城镇一段。以古郡为名。南朝宋沈约有 《新安江水至清浅深见底贻京邑游好》诗。《元和志》 卷25睦州清溪县: 新安江“自歙州黟县界流入县,东流入
明洪武元年 (1368) 改高州路置,属广东布政司。治所在茂名县 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、茂名、吴川、电白、化州、廉江、信宜等市县地。清属广东省。1912年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
在今河南嵩县南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开元十五年,初税伊阳(今嵩县西南旧县)五重山银、锡。”《元和志》卷5伊阳县:银铆窟“在县南五里”。古山名。在今河南省嵩县南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》:唐开元十五年(7
在今江西弋阳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广信府弋阳县:十二台山“在县西四十里,峻峭秀拔”。
元至顺二年 (1331) 改银沙罗甸宣慰司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北一百十里上允镇。辖境约当今澜沧江以西、萨尔温江以东、小黑江以南地区。明初废。
元置,在今四川重庆市东长江南岸木洞镇。
即今广西桂平县东北马皮村。清光绪《广西舆地全图》桂平县图:东北有马皮墟。
即今新疆伊吾县(图古里克)。《元史·明安传》: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“别失八剌哈孙盗起,诏以兵讨之, 战于别失八里、秃儿古阇有功”。
元置,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南十里。明洪武五年(1372)改为韦番长官司。
即今福建武平县东北黄峰岭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8武平县: 黄公岭在 “县北百五十里,接长汀县界。修阻二十余里。上有泉,自石中迸出,仅杯勺许,而群饮不竭。俗呼圣公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