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 “ (慕容垂) 建留台于龙城,以高阳王慕容隆录留台尚书事。”在帝王出征时,主持后方留守事务。
官名。西汉置,为詹事的属官,或用中人或用士人。《汉旧仪》说:“食官令,秩六百石,丞一人。”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。成帝鸿嘉三年(公元前18年)并归大长秋,东汉不置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武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朝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置,隶益州,主益州少数民族事务。与镇蛮、护西戎、护羌校尉合称四校尉。亦授予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。官名。南齐永明三年(公元485年)置,隶益州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七资,月给钱四千五百,米一石六斗八升,春冬衣绢五匹。
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冯万石等及第。
官署名。明朝负责蒙古语言文字翻译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所属掌管仓场盐课的机构,设大使一人以掌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