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戎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集贤殿直学士,以六品以下官为之,掌刊辑经书,地位次于学士。元集贤院亦置直学士,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地位在大学士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之下。
周朝县下设四郡,每郡置一监,掌山林川泽,合称四监。参见“监”。
即“四门助教”。学官名。见“四门学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,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名。见“公府法曹”。
官名。匈奴及西域乌孙国置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、《匈奴传》官名,汉时匈奴和乌孙国都置,掌军事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置左右贤王,左右谷蠡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。”《汉书·西域传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