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爵郎中
官名。北齐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,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
官名。唐武德三年改主爵郎为主爵郎中。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为主爵郎中。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为司封郎中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为主爵郎中,开元二十四年(公元736年)又改为司封郎中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尚书省》,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
官名。唐武德三年改主爵郎为主爵郎中。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为主爵郎中。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为司封郎中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为主爵郎中,开元二十四年(公元736年)又改为司封郎中,遂为定制。
1、军中小吏。汉朝制度,兵士五人一户灶,置一伯,又称火伯,为一灶之主。2、五百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,越骑营五百妻有美色,破石从求之,五百不敢违,妻执意不肯行,遂自杀。”注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四年 (1081),于兰会路置,以兰州知州兼任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后苑所属房廊,寄囤蔡河商人所运谷物,存放淮浙江湖六路运到货物。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三人。掌文书案牍。
见“仓科”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少尉以上各军官、军佐,具有一定资格予以升级者,称为升补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