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试委员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即“四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明清时南省人应北闱试(即顺天乡试),中第二名者特称之为南元。因顺天乡试例以直隶本籍人为第一名,若南省人的等第实际上居最前列,也只能是第二名。因此第二名也称为元。
①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,属太常寺。金属兵部,掌卤簿仪仗、本辂、法服等事,设使、副使领库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; 下设直长,正八品;章宗泰和三年(1203)罢。曾兼领大乐署,海陵王贞元二年(115
蒙古语,意为“百”,或用以称“百户”。
武官名。西夏置,为殿前司的主官。见“殿前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川衡,每大川下士十二人,中川下士六人,小川下士二人,掌川泽的禁一令。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川衡中士,正二命;川衡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同《周礼》的川衡。
官名。金朝建国前设有此官,位次于都勃极烈,类似汉族官制中的副冢宰之类的高级官员。谙版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,“谙版”是“尊贵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长官所亲近信任的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尤巧为狱文,善史书,所欲诛杀,奏成于手,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之。奏可论死,奄忽如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