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均官
官名,新莽置。省称均官。设于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五都,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主要是平准物价,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。新莽败亡后即废。
官名,也省称均官。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平准物价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……皆置交易丞五人,钱府丞一人。”王莽败,即废。
官名,新莽置。省称均官。设于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五都,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主要是平准物价,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。新莽败亡后即废。
官名,也省称均官。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平准物价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……皆置交易丞五人,钱府丞一人。”王莽败,即废。
官名。宋仁宗皇祐四年 (1052) 以侬智高起义,始于广州、桂州置,以本州知州兼任。其后,西南边帅多带此衔,以重其权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,又置于熙河、永兴、鄜延、环庆、秦凤、泾原等六路。后帅臣任
外交部直属机构。民国十四年 (公元1925年)“五·卅”惨案发生后,全国反帝运动迅速展开,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缓和反帝情绪,同意在北京召开关税特别会议。八月二十九月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章程》
官名。元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置于江浙、湖广、江西三行省,提举,从五品,三省各一人;同提举,从七品,三省各一人。
军事编制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复置京军三大营,改原景泰(1450—1456)前三千营而置。设提督、坐营官、大号头官及监枪号头官、中军官、千总、选锋把总、把总等十营,各以副将、参将、游击将军、佐击
官名。汉朝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簿书。官名,汉置,为司隶校尉属官,掌簿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,为主将之下的副将、小将。新莽时曾普赐诸郡卒正、连帅、大尹此号。东汉、三国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,仅高于裨将军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八品 (一说魏为五品);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职主城防。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,见《宋书自序》;南齐都督会稽五郡、会稽太守、大司马府有此职,见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;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,见《梁书·文学·吴均传》
① 官制用语。指定员即正员以外之官。如南北朝之员外散骑常侍、员外散骑侍郎。隋朝因之。唐武则天时置二千余人,皆用势宗亲戚,给俸禄,使厘务,至有与正员争事相殹者。后罢员外官厘务。②南诏官,位大军将下,犹唐
官名。即主爵(司封)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爵(司封)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,掌封爵、皇室枝族、及诸亲内外命妇、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。见《通典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枲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枲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典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