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Plus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保举

保举

明清荐擢官吏之方式。长官于属员之中,选拔有才能或有功绩者,举以上闻,谓其才堪重任,或应予议叙而为之保证者,称保举。所举不实,则罪及举者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。其后定制,九卿准许保荐属员,督抚、藩臬保荐道府州县之官。凡保举必须开列实在政绩,以便量才擢用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定保举连坐之法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历行保荐之法,司、道、郡守,多由此选。


(1)明清时荐举人才的制度。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:“保举者, 所以佐铨法之不及,而分吏部之权。”明制保举之令,历朝各异,或令在京三、四品以上官,或两京堂上五品以上官,或两京科道部属等官,或布按两司官,皆得杂举:或进士办事,或监生历事,或吏员两考,或岩穴隐逸之士,均可被举。其后惟抚按行部及部臣出差者,始得举其所属;而杂举之例,有时亦以特诏举行之。举主与所举之人实行连坐,若所举之人果有成绩,则举主与被举者一体升赏;若被举者渎职殃民,则将举主重加罪罚。清代的保举,主要是保举有功的官员,分明保与密保两种:吏部转军机处奏闻皇帝的保举,称为明保,须发交吏部审议;不通过吏部迳由军机处奏闻皇帝的,称为密保,由皇帝交军机处存记,并不宣布,遇有出缺,即在其中选员补用。(2)太平天国选用官员的方式之一。前期朝内宫、军中官和地方守土官均出于保举。凡被保举的官员均须由保举者列名具禀,先呈交北王、翼王,转申于东王,东王同意后再会奏取旨。被任命的官员发给“官执照”;重要官员和统军将领则另给“将凭”,持有将凭者即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万家之侯

    万家之侯即万户侯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夫千乘之王,万家之侯,百室之君,尚犹患贫,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!”

  • 太子殿中员外将军

    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殿中将军”。

  • 司里

    ①官名。周朝设,为里邑之官,即里宰。周王室及陈国所设,掌宾客授馆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周之《秩官》有之曰:‘敌国宾至’,‘司里授馆’。”韦昭注:“司里授客所当馆,次于卿也。”鲁国所设,掌大夫宅居之次。

  • 门卫

    官名。金哀宗正大元年 (1224)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,员二人,正六品。

  • 武信佐郎

    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忠显校尉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六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略佐骑尉。

  • 总督仓场

    官名。明洪武初置官掌北平等军储仓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迁都北京,以户部司员经理,宣德(1426—1435)后专设户部尚书、侍郎督其事,不治部事。遂为定制。官名。明置总督仓场一人,掌在京及通州等

  • 后军兵马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,出征则置,兵罢即省,置一人,位中军兵马使下、中军都虞候上。

  • 经制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,改经制发运使司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。设经制使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。另设经制副使或经制判官一人,佐理其事。下属有主管文字二人,干办

  • 周朝行政组织。五百家为一党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 “五族为党”。郑玄注: “党,五百家。”

  • 四方馆参军事

    官名。隋置,掌出入贸易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