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头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赴解试或选人注官,皆须三、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试而终场者称为保头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官署名,亦为政区名。明洪武三年 (公元1370年)元顺帝死于应昌,其继承者仍称大元皇帝,史称北元。其时散居在今西辽河、老哈河边及其以北的是兀良哈各部,其地为纳哈出领地。洪武二十(公元1387年)纳哈出
官名。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,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,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。参见“总兵官”。武职差遣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, “总镇一方者为镇守。”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,一般由总兵充任。
清代驻防京师和各战略要地的军队。清太祖努尔哈赤初定兵制,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(后改牛录章京, 即佐领),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(后改甲喇章京,即参领),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(即都统), 每一固山额真设左右梅
官名。三国魏置,秩第九品,掌诸署事务。
官署名。西汉初置东、西织室,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省东织,更名西织为织室,置令、丞,隶少府。职掌皇室丝帛织造和染练。东汉省令,置丞。三国吴亦置。官署名,汉置,为少府所属官署,在未央宫(见《三辅黄图》)
官名。即“司仪令”。
官名。西晋武帝泰始八年(272)置,与前军、左军、右军将军合称四军将军,各领营兵千人,是护卫皇帝宫禁的主要禁军将领之一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初犹领营兵,哀帝兴宁二年(364),因不领营兵,罢。南朝宋复置
官署名。金朝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,临时设置,掌一方军政。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改行中书省置,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,有固定治所、辖境。寻复旧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又改,寻又
使职名。即同和院使,五代后梁开平元年(907)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