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厩令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令置,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,置二员,增为从六品。唐朝二员,从七品下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令置,为太仆寺典厩署长官,置二员,增为从六品。唐朝二员,从七品下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未有爵秩的宫女名。明置,《明史·孝纯刘太后传》记其“初入宫为淑女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都承旨下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控鹤府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劝农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。乾隆四年 (1739) 定,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,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,遇缺题补实授,未指明何部者,掣签分部学习行走,遇缺由部照例铨补。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军事机关名,隋朝置,各掌十二军籍帐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,只置长史、司马、掾属、录事参军等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,参看“领军府”条。官署名。隋置,各掌十二军籍帐、差科、辞讼之事。不置将军,惟有长
即“拨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