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兵
士兵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兵(3)”。
士兵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兵(3)”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山东行院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由山东统军司改置,掌管山东诸军。设行枢密院副使、判官等职。至元十年,改为淮西等路行枢密院。顺帝至正十八年(1358)复置山东行院,掌山东诸军征讨、屯田等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七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宋设此医官,供内侍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
官名。乙字库为明代内府十库之一,内贮胖祆、战鞋、军士裘帽;其长官为大使、副大使,掌管帽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户部》。
军事编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以塞外降丁三千人组成,置为京军三大营之一。均为骑兵。司巡哨,以警卫京师,选勋臣二人为提督。景泰元年(1450)改立十团营。以原三营称老营,遂废。成化三年(146
官制用语。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、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掌祆教之官,视从七品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显禄王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