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府事
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、枢密院、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。参见“知府”。
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、枢密院、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。参见“知府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职掌与理欠司略同。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废。
官名。明朝锦衣卫属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正六品,职掌不详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官名。亦作“敦长”。战国时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能五人一屯长。”后地位稍高,然仍属低级军吏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,胜、广皆为屯长。”颜师古注: “人所聚曰屯,为其长帅也。”东汉将军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杨素传》:“其后(杨文思)累以战功,迁果毅右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果毅之名,见于左传,《左传·宣公二年传》:“君子曰:‘戎昭果毅’。杀敌为果,致果为毅。”北周置果毅右旅下大夫
官名。简称南洋大臣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,改五口通商大臣设。由江苏巡抚兼。掌中外交涉之总务,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,兼理闽、粤、浙各口通商事务。同治元年(1862),设专任通商大臣,二年,复归江苏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太常司,掌祭祀用牲之事,次年革。设官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改置牺牲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,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管各种符节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节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守邦节而辨其用,以辅王命”,“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,以传辅之;无
官名。元代设于中书省,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。秩正八品,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员额二人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减为一人。
晋朝、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