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都承旨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在武昌路复置监司,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,监治武昌、岳州、常德、兴国、靖州等路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始置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、简任。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,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
唐禁军名。肃宗时选精于骑射者置衙前射生手,分左右厢,号称左右英武军。代宗曾以“射生军”入宫平乱,故又称之为宝应军。德宗贞元二年(公元786年)九月改称殿前射生军,次年四月改为左右神威军。设大将军二人,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左冯翊,而以左冯翊所属长安市长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罪隶下士以鹾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指汉朝的六位皇帝,即文帝太宗,武帝代宗,宣帝中宗,元帝高宗,明帝显宗,章帝肃宗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癸已,告祀二祖六宗。”
官名。州刺史佐吏。晋改功曹书佐置。南朝、北魏、北齐、隋俱置。掌诸吏及选举事,位在别驾、治中下,与主簿相亚而略低,但在诸从事上。北齐司州视八品,他州视从八品; 隋雍州视从八品,他州视正九品。炀帝大业三年
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官署名。① 即枢密院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枢密院置,院使、副使各一人,直学士二人,后改为直崇政院;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复为枢密院。参见“枢密院”。②即资正院,元惠宗至元六年十二月(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吏治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张九龄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