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城兵马指挥司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北境属该司。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沿置,指挥、副指挥、吏目各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北境属该司。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沿置,指挥、副指挥、吏目各设一人,俱汉员。
(1)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士兵的名称。亦称“军人”。(2)北洋政府分士兵为军士和兵两等,军士分上士、中士、下士三级。国民党政府沿用,并规定班的头目称班长、副班长, 军阶为中、下士, 与文
官名。① 尚方令副贰。秦、汉、三国、两晋、南北朝皆置,或分置中,左、右。汉秩三百石,魏、晋、南朝宋九品。隋、唐改置中、左、右尚丞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尚方”、“尚方令”。② “尚方监”佐贰官,即少
元代宿卫军中职司京城巡夜者称为巡逻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,即河堤谒者,汉成帝置,掌治河流水道,水利灌溉,保护堤防等。阚骃《十三州志》:“成帝时,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,秩千石,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。”参看《汉书·成帝纪》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东、西上閤门,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,与舍人同为阁职。元朝于各省、路、州、县分置,为供差遣之衙役。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。① 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
官名。清代于吏、户、礼、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,以王大臣充任,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。
骑吏名,属执金吾,负责宫外巡逻及非常事,天子出行,掌导从。共二百人,无品秩,比吏食俸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窦景家人复击伤市卒,吏捕得之,景怒,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欧伤市丞。”《
官名,汉置,属掖庭令,掌户卫(门户保卫)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宣许皇后》:“衍夫尝为掖庭户卫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高祖嘉之,征(张掖子都大将裴修)为中部令。”
以国相授。即转让王位。《吕氏春秋·不屈》:“魏惠王谓惠子曰: ‘上世之有国,必贤者也。今寡人实不若先生,愿得传国。’惠子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