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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等爵

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:王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。皇子、兄弟封国,称亲王。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。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。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与特旨者封国公。其余宗室近亲都封郡公。开国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皆随食邑:二千户以上封公,一千户以上封侯,七百户以上封伯,五百户以上封子,三百户以上封男。现任和前任宰相食邑,实封共万户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唐宋之爵,虽不完全相同,但大体一致,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(卷四十六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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