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六部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京”二字,并增吏、户、兵三部于南京,复原六部之制。正统六年(1441),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六部前各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成定制。
官署名。即明朝南京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洪武(1368—1398)中,建都南京,设六部。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移至北京。南京留置礼、刑、工三部,均加“南京”二字。仁宗即位,去“南京”二字,并增吏、户、兵三部于南京,复原六部之制。正统六年(1441),复定以北京为京师,南京六部前各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成定制。
官名。初为詹事副贰官,协掌宫内庶务,战国秦太后、王后、太子诸宫皆设。秦、西汉沿置,秩从六百石。太后宫所置景帝以后改名少府丞,冠以太后所居宫名,皇后宫所置成帝时省,太子宫所置东汉省。魏、晋以来,唯置于太
官名。金朝置,熙宗天眷( 1138—1140 )年间始定。为司天翰林官散阶。从四品中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定钦天监散官,监令为正四品,授正仪大夫。十五年后,改依品级授以文职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属经济类科目。光绪二十三年(公元1897年) 诏举, 试以策论。取中二十五人,均加升用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执事于皇帝、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。南朝宋、陈、北魏、唐朝、宋朝置,均选品官子弟担任,为入仕途径之一。南朝宋制,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,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。北魏制,被选挽郎后,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与北市令分掌市肆税收。隶太府卿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设。每监一人,四、五品不等,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。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。
官署名。掌皇帝侍卫。辽为北面官,隶侍卫司,置直长、小底等职。金设于章宗泰和八年(1208),隶殿前都点检司,置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及奉御(旧名入寝殿小底) 与奉职 (旧名不入寝殿小底或外帐小底),掌侍
官名。主宿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载,平帝元始元年(后1)更名期门为虎贲郎,置虎贲中郎将统领,秩比二千石。隶属光禄勋。然据《王莽传》,似为元始三年以后事。东汉因之。主虎贲禁兵。光武帝、明帝时常以侍中兼
① 唐、宋“观察使”之简称。② 宋朝缉捕使之别称。③元、明捕役之别称。④清朝道员之尊称。道员的别称。见“观察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