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致仕”。清朝制度,官吏年老,自请退休,皇帝允许的,称自请休致;老不称职,或犯错误,强迫离职的,称勒令休致。
① 参见“检校”。② 官名。辽朝袭唐制而设,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。始见于太祖九年(915),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、左仆射。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,有太师、太尉、太保、太傅、尚书、司徒、司空等等。有时尚在检校
官名。秦朝属典客。入汉沿置。景帝中六年(前144)典客更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又名大鸿胪,乃先后改属之。为译官令副职,主汉王朝与周边各族和外国通使往来传译事宜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。为译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延庆宫所属丁户,征调兵丁。延庆宫共有南京、西京、平州、奉圣州四处提辖司。
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掌检详法律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,掌检察刑狱之事等。见《宋史·官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盖主管锐(矛)类兵器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(保者)曰: “锐司徒免乎?杨伯峻注: “锐是古代矛类兵器,”“‘锐司徒’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成公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省民政厅直属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考试院公布《省县候选人检核办法》,规定县政府及省民政厅各设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,办理各该省、县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的初审、复审及汇
官名。五代后唐起于太原,马牧多在并州、代州。庄宗与后梁战,置马牧于相州,以康福为小马坊使以镇之; 并州、代州之厩牧为大马坊。后康福总辖马牧,遂署为马坊使。
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。掌国舅别部之事,官名未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