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使人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以后改常从郎为之,正九品,掌出使。唐朝置为文散官,正九品下。宋初沿唐制,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又置为选人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试衔知县、知录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佐管带教练事,并管庶务。军官名。清末置于新军各营,为各营的副统兵官。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正、副监督各一人。正监督为主官,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。副监督又称副使,由内务府大臣选派。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。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,正额解户部,盈余归内
官名。明朝内阁阁臣通称。原意是辅佐之臣,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。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属经济类科目。光绪二十三年(公元1897年) 诏举, 试以策论。取中二十五人,均加升用。
官名。战国中山国置。守护王陵丘墓的官吏。《中山石刻铭》: “监罟有(囿)臣公乘㝵(得)守丘”。参见黄盛璋《平山战国中山石刻初步研究》《古文字研究》第八辑)。
官名,简称御史,汉置,掌执法,为御史大夫下属官员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(御史大夫萧望之)知御史有令不得擅使,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,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。”注:“如淳曰:《汉仪注》御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