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司谏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许上封。正七品,隶中书外省 (后改中书后省) 。南宋初,令不隶中书。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名右补阙,光宗绍熙二年 (1191) 复旧名。明朝置为詹事府属官,从九品,多由他官兼任,掌箴诲鉴戒、拾遗补过。
官名。宋置,掌规谏讽谕,属中书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中书省》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许上封。正七品,隶中书外省 (后改中书后省) 。南宋初,令不隶中书。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名右补阙,光宗绍熙二年 (1191) 复旧名。明朝置为詹事府属官,从九品,多由他官兼任,掌箴诲鉴戒、拾遗补过。
官名。宋置,掌规谏讽谕,属中书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中书省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西京诸司之一,控制西夏。
官吏任用制度。北魏孝明帝神龟 (518—520)中,由吏部尚书崔亮奏立此格。因当时武官可依资入选,侯选人多而官职少,吏部任用官吏时,以官员停解年月为断,不问贤愚,时间在前者先用,即称停年格。施用后反对
见“词科”。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于文类科目,大观四年(公元1110年)以宏词科格法未详, 不足以致文学之士, 改立词学兼茂科, 不试檄书, 加试制诰,以历代史事借拟为之,中格授馆职。宰臣执政亲属不得
① 汉朝用以称大司马。大司马职掌军事,东汉初改为太尉,故太尉亦称上司。②西夏第一等官衙。包括中书、枢密,用五十两银印。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。1、汉朝称三公之位为上司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(杨震)谓
官名。清朝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设钦差大臣,办理外交及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口通商事务,故名。时由两江总督兼。二十四年,改两广总督兼。咸丰八年(1858),复归两江总督兼。十年,改南洋通商大
为光尉大夫或光尉郡的省称。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,每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。霸陵、杜陵,东至蓝田,西至武功、郁夷十县,为光尉郡,其长官称光尉大夫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三辅黄图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质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;廛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质人专司市肆中买卖货物价格的估计与核定,以防止不法商人抬高物价或欺骗买主。廛人掌理征收市中各种税收,如货物税、房税、地税等。汉大
官名。清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统辖吉林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,综制文武、镇守封疆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由宁古塔将军改设,驻吉林。将军衙门设主事、助教、笔帖式等官员办理所属事务,并置理刑司、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总办秋审处”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 设。原以广西、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(即录各省狱囚) 之案。至是,始遣各司满、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。后又设协办四人。乾隆十九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