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
官名。见“司宪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宪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四员,正四品下,掌监诸门,检校出入。
监狱名。宋置,属府院,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。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。春秋战国齐置。掌刑狱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决狱折中,不杀不辜,不诬无罪,臣不如宾胥无。请立为大司理。”
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。其地位次于管驾、管轮诸职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
官名。东汉大将军府属官,掌罪法事。官名,东汉置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。
见“诏”①。
军事机构。清朝扈从皇帝围猎之禁卫军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始置。隶上三旗。设总统,无定员,总领六人,笔帖式六人,虎枪校二十一人,委虎枪校二十一人。上三旗每旗设虎枪兵一百六十人,学习虎枪兵四十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西部地区诸冶, 领晋阳冶、 泉部、 大、 原仇四局丞。 隶太府寺。隋并入掌冶署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内司服奄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