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狱副管守长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诸侯之世袭。《礼记·礼运》: “大人世及以为礼。”孔颖达疏: “世及,诸侯传位与自家也。父子曰世,兄弟曰及。”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大理院附设看守所,始置。定额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羁管现审人犯,总理所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,汉置,掌羽林,有丞。宣帝令中郎将、骑都尉监羽林。东汉有丞无令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清代顺治年间建奉天府,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;尹,满洲一人;丞,汉一人。其属有: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。所辖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各一人,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的太乐署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,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军事委员会的所属机构, 即“兵站总监部”,见该条。
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殿试合格,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,赐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,可升一至二甲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。宋制,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,分别赐予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又规定
①《周礼》官名,地官之属。主管土地分配、使用及征收税赋。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郑玄注: “载之言事也。事民而税之”。“载师者,闾师、县师、遗人、均人官之长。”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