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田参军事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三年(709)始置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; 诸州各置一员,上州从七品下,中州正八品下,下州从八品下; 旋省。肃宗上元二年(761)复置,德宗贞元十七年(801)废,其职并入户曹。
官名。唐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于诸州初置司田参军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。上、中、下各州各置司田佐、司田史,以佐助司田参军事办事。唐隆元年(公元710年)省,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复置,并置田正三人。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三年(709)始置,三都、六府各置一至二员,正七品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; 诸州各置一员,上州从七品下,中州正八品下,下州从八品下; 旋省。肃宗上元二年(761)复置,德宗贞元十七年(801)废,其职并入户曹。
官名。唐景龙三年(公元709年)于诸州初置司田参军事,掌园宅、口分、永业及荫田。上、中、下各州各置司田佐、司田史,以佐助司田参军事办事。唐隆元年(公元710年)省,上元二年(公元761年)复置,并置田正三人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 置,为执掌国政的六部大人之一,由诸公担任。曾通署尚书三十六曹的崔宏首任此职,并由白马侯进爵为白马公。其下有三属官,佐其处理国家日常政务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。
官名。大夫的辅佐官吏。《管子·度地》:“大夫、大夫佐各一人,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。”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)年置,掌库车回城事务,兼辖沙雅尔城(今沙雅)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粮饷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主事”。
宋朝炮兵称飞山军,飞山军指挥即炮兵指挥。《宋史·兵一》:“仁宗即位,海内承平,而留神武备,始幸安肃教场观飞山雄武发炮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,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。
官名,即太子右卫副率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内政部,受内政部指挥监督,处理首都警察事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。下设总务、保安、司法三科,督察、训练二处。经内政部核准,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,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
官名。清末禁卫军训练大臣正式衔名。详见“禁卫军训练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