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判太史局事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为太史局次官,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为太史局次官,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五○记孙承宗“先已屡加左柱国、少师、太子太师、中极殿大学士,遂加特进光禄大夫。”
参见“太子内直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由原机要司改设。掌海军及各省水师官任用,拟定章制礼仪,制造收存炮械,管理海军驾驶、管轮人员。辖制度、器械、驾驶、管轮四科。置司副官、科长、科员
官署名。宋朝置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中书门下,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设,分掌赦宥、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。清朝亦置,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都水监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副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,统领高军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即侍讲官,汉置,掌给皇帝讲经书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。”
官名。①西魏尚书省兵部曹官员,掌军务 。②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兵曹郎置,员二人。一掌武官阶品、卫府名数、校考、给告身之事,一掌军籍、军队调遣名数、朝集、禄赐、假告等事。高宗、
1、官署名,汉置,属少府,其长官称内署令,秩六百石,掌内府衣物。《后汉书·殇帝纪》:“減太官、導官、尚方、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。”注:“内署,掌内府衣物。秩皆六百石。”2、唐、宋两朝为翰林学士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