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置,为发运使所属,主管文书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、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实业局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位次于卿。见“长秋寺”。
官名,三国蜀置,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。”
①明清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头领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佐治官之统称。无职衔。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一土官之下,往往设有数名。均由土官自行指派。有管辖之地面,替土官征税治民。其名称视地区之不同,有营长
县属吏名。县中正之职,魏晋与南朝均无考。东魏《武德于府君义桥碑阴》,有州县中正兼主簿一人。据《魏书·地形志上》记载,怀州武德郡所属有州县,“州”为地名。是北魏县属吏中有中正之设其职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武官名。清置,秩正二品,置于各战略要地,统辖驻防八旗兵。其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,受将军的节制,无将军的地区,则独当一面。独当一面的副都统有四人,直隶密云副都统、山海关副都统、山东的青州副都统,甘肃的凉州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八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描造诸色样制。置大使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