哨
军队编制单位。明代五军营与神机营在营下分设中军、左右掖与左右哨,哨为营以下的一级编组。嘉靖中军、哨、掖之名均罢废。募兵制盛行时期,戚继光的戚家军有哨一级的编制,四队为一哨,四哨为一官,四官为一总(见《明通鉴》卷三十九)。清代湘军之制, 营之下分立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哨, 设哨官四人,哨长四人,护勇二十人,什长三十二人,正勇三百三十六人,伙勇四十二名,一营共五百人(营官一人哨官四人在外)。淮军等勇营多沿用此制。
军队编制单位。明代五军营与神机营在营下分设中军、左右掖与左右哨,哨为营以下的一级编组。嘉靖中军、哨、掖之名均罢废。募兵制盛行时期,戚继光的戚家军有哨一级的编制,四队为一哨,四哨为一官,四官为一总(见《明通鉴》卷三十九)。清代湘军之制, 营之下分立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哨, 设哨官四人,哨长四人,护勇二十人,什长三十二人,正勇三百三十六人,伙勇四十二名,一营共五百人(营官一人哨官四人在外)。淮军等勇营多沿用此制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探访、侦缉奸宄,凡行踪诡密、潜谋不轨、来历不明、形迹可疑者,均需进行探查。置监督一人,辖中、左、右三路局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宣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内谒者局次官,员一人。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内谒者局统”。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官名。北魏司州刺史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即县啬夫。县令别称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司空律》: “所弗问而久系之,大啬夫、丞及官啬夫有罪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“县啬夫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布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规定各省省会地方应设省会警察局,受省警务处或民政厅的指挥、监督,掌省会警察事务。依照同年十二月二十六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,掌三司规划、审计之事。员额三人,秩正七品。
吏名。宋朝置,属大理寺右治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