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及皇后等看病。北齐属门下省尚药局,员四人,六品。官名。皇帝的医官,即御医。《资治通鉴》梁天监七年:“三月戊子,魏皇子昌卒,侍御师失于治疗。注:“医师侍御左右,因以名官。后魏之制,太
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。春秋时期,秦、晋、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。其后,逐渐推广到内地。王畿内都邑为县,诸侯境内之地亦置。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,郡虽大于县,地位却低于县。战国时期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《晋书·凉武昭王李玄盛传》: “(李暠以)张条为牧府左长史,令狐溢为右长史。”为州牧府主要僚属,参议军政事务。参见“牧府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东方少数民族事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杜诗有《野望因过常少仙》一篇”,“蜀士注曰:‘少仙应是言县尉也。’”
即太子翊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 (618)复名翊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