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铁路督办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工次,督理一切事宜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国有铁路督办职务暂行章程》规定,督办由国民政府简派,承交通部长之命,管理全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局、所各职员。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工次,督理一切事宜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二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国有铁路督办职务暂行章程》规定,督办由国民政府简派,承交通部长之命,管理全路事务,并指挥监督所属局、所各职员。
银行名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在“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”的特许下,以特税(鸦片税)为基金,设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,办理农贷和农业投资,实际上是为地主、富农放高利贷提供资金。总行设于汉口,并
官名,即谒者仆射。详“谒者仆射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置,南宫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俸比千石。南宫南屯司马,掌平城门。吏员九人,卫士一百零二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卫尉》。
见“左韶舞”。
肃政廉访司简称。
遥郡刺史简称。
即清朝于盛京(今沈阳)所设之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详见“盛京户部”等。清代入关以后,其原设于盛京的六部均移至北京,仅以内大臣司留守之任,下设户、礼、兵、工四曹。顺治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设礼
即材官,详“材官”条。
官名。金置于诸州,其职掌为提控狱囚。置于节度州者秩正八品,置于防御州者与刺史州者秩正九品。其官署称司狱司。所属有司吏一人,公使二人,典狱二人及狱子。
①官名统称。金朝皇统五年(1145),以京府尹牧、留守、知州、县令、详稳、群牧为长官,以别于佐贰官、幕职官、军职官、厘务官、监当官、吏等。②官名。见“长官司长官”。1、指大官吏。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