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名。明朝置为武散官,从二品,初授。②明、清宗室封号。明朝郡王由嫡长子袭爵,余子封镇国将军。清沿明置,为宗室封爵十二等中第九等。官名。明代郡王诸子封镇国将军;又武散官从二品初授为镇国将军。清代宗室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野庐氏置,北周沿置,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野庐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野庐氏”。
官名,汉魏时东夷女王国所属伊都国之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伊都国,官曰尔支,副曰泄谟觚、柄渠觚……郡使往来常所驻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。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(教堂)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秩从二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崇福院,升正二品;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语言翻译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故坐诸门外,而使舌人体委与之。”韦昭注:“舌人,能达异方之志,象胥之官。”翻译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故坐诸门外,而使舌人体委与之。”注:“舌人能达异方之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福州路。二十年,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。监治福州、建宁、泉州、兴化、邵武、汀州、漳州等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,因过犯被削夺职名,称落职。宋制,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,被撤销所加职名,称为落职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开元十二年(公元724年)诏举,裴敦复等二人及第。
见“铸钱监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置十人,为翻译人员。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十人,掌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