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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予

官名。即大予乐令,大予亦作太予。东汉明帝纳曹充议,依《尚书·璇玑钤》文改大(太)乐令置。员一人,秩六百石。职掌伎乐,凡国祭祀,掌请奏乐,及大飨用乐,掌陈序。有丞一人。


乐官名,即大予乐令的省称。大予,也写作太予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:“大予乐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伎乐。凡国祭祀、掌请奏乐,及大飨用乐,掌其陈序。丞一人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员吏二十五人,其二人百石,二人斗食,七人佐,十人学事,四人守学事。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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