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丞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
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大理寺正纠正之。所以大理寺正是大理寺的高级法官,大理寺丞是次级法官,与别的寺丞为衙署内部事务官的性质不同。明大理寺自少卿以下寺丞、寺正等官都分左右两职,其用意在便于分区任事和互相稽察。寺丞正五品,其地位高于寺正(正六品)。清代以左右寺丞分掌左右二寺。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
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大理寺正纠正之。所以大理寺正是大理寺的高级法官,大理寺丞是次级法官,与别的寺丞为衙署内部事务官的性质不同。明大理寺自少卿以下寺丞、寺正等官都分左右两职,其用意在便于分区任事和互相稽察。寺丞正五品,其地位高于寺正(正六品)。清代以左右寺丞分掌左右二寺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都统衙门中供本旗之使令而无固定职位之官员。即闲散世职、不掌图记之佐领及改补降调等官。除挑补印房章京及随印房学习行走外,皆令随本旗衙门行走。
官署名。御史台是官署,其长官是御史大夫,正三品,负责纠察百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。唐朝建都长安,而洛阳也有“留台”,故称在洛阳的御史台为东台御史,在长安的御史台为西台御史。见《演繁露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尚供总管府的长官。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,照南直隶例,差御史一人,领敕清查。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,一人往
官名。① 明朝加都御史衔的外职。如万历五年(1577)改原总督河道为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,一人。崇祯八年(1635)设总理南直肃、河南、山东、湖广、四川军务,一人。皆因事而特设,或随设随罢,职权甚大,地
选举制度。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。《唐会要》卷五四《中书省》: 大和五年(831)中书门下奏,“设博学宏词、书判拔萃、三礼、三传、三史等科目以待之”宋朝简称宏博科。参见“词科”。科举制科之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定员十二人,由署侍卫班领、侍卫什长内遴选。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始定,同二等侍卫,武职正四品。掌领侍卫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秩,正五品,掌内府饮食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昭文馆大学士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