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选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双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初授官及考定升降者归双月选,按平常之缺依序升除。清朝沿之,以属于除班、升班之官员人双月选。后以补班内丁忧起复之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补班之汉国子监监丞、典簿、翰林院待诏等官皆入于汉官双月选班。
明清铨选方式之一。明制,听选及考定升降者, 其铨选在双月进行,称为大选。清代沿用其制。参见“月选”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双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初授官及考定升降者归双月选,按平常之缺依序升除。清朝沿之,以属于除班、升班之官员人双月选。后以补班内丁忧起复之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补班之汉国子监监丞、典簿、翰林院待诏等官皆入于汉官双月选班。
明清铨选方式之一。明制,听选及考定升降者, 其铨选在双月进行,称为大选。清代沿用其制。参见“月选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,结案后即罢。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代自神宗以后,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,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。结案后即行撤销。参见“制
官名。金置,为防御州与刺史州的属官,秩均为从九品,佐长官掌军事。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承制各色供花、瓶花及鹰鹞脚绊、合线、弦等。设司匠、领催三人,各种匠役二十九人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官员,太宗会同元年(938)改称敞史。在南院司空下。
官名。同“仆人师”。春秋战国置。仆人的官长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扶君,卜人师扶右,射人师扶左。”郑玄注: “卜当为仆声之误也。”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二人,初正五品,与左、右都御史,左、右副都御史,右佥都御史同掌都察院事。十七年升正四品。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。后渐有以尚书、侍郎、少卿等官加授者,出外为总督、巡抚,以总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于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置,皆以知州兼任,职掌与钤辖略同。
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
官名。西汉员八人,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。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。南朝梁复旧名,员一人,流外三品蕴位。唐朝员四人,从八品下,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。宋朝省,金朝复置,世宗大定七年(1167)增为二员,从七品。
参见“太常卿”。官名。北齐设太常寺,其长官称卿,掌宗庙祭祀等事。参看“太常寺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