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行政院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关于航空建设的设计等事务。
官名,西汉时期西域焉耆国等置此官,负责帅军迎击车师国之兵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:“击胡侯、却胡侯、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击胡左右君、击车师君、归义车师君各一人,击胡都尉、击胡君各二人,译长三人
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副主官,员额二人,秩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(1047),置于北京(今河北大名)留守司,设管勾一人,以少卿充任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
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设有掾与史,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题名。所谓“比”,《周礼·小司徒》有“三年则大比”之说,郑玄注: “大比谓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。”比曹所掌当是主管检核民数及财物。其职与户曹相近,可
宋朝路分都监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