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义校司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孙权曾行之。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孙权曾行之。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即“秋审处“。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之。为统兵武官,位在都督下。亦可作为起家官。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宗师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属官。初,十五道中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六道授给印信,其掌印者称掌道,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;湖广、江西、福建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,由六道掌道
官制用语。官员犯重罪,皇帝下诏置狱,派专官审讯,称为诏狱。奉诏囚禁、审理犯人的机关,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降侯周勃有罪,逮诣廷尉诏狱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宣帝地节三年初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中郎将来歙承制拜峻通路将军,封关内侯。”
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扬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