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廉方正科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。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(公元1722年),雍正帝即位,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,赐六品服被召用。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,浙江、直隶、福建、广西各荐举二人,用为知县;年五十五以上者用为知州。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。乾隆五年(公元1740年)定荐举后须赴礼部验看后,试以时务策、笺、奏各一于太和殿门内。道光年间,改在保和殿,如考御史之例。取中以后分别以知县、直隶州州同、州判、佐杂等官及教职用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 属于贤良忠直类。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(公元1722年),雍正帝即位,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,赐六品服被召用。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,浙江、直隶、福建、广西各荐举二人,用为知县;年五十五以上者用为知州。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。乾隆五年(公元1740年)定荐举后须赴礼部验看后,试以时务策、笺、奏各一于太和殿门内。道光年间,改在保和殿,如考御史之例。取中以后分别以知县、直隶州州同、州判、佐杂等官及教职用。
官名。元置,为织染局长官。详“织染局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,由承政厅改设。详见“陆军部承政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见“统管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李叔虎传》:“(叔虎)后兼散骑侍郎、太极都将。事讫,除高阳太守。”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周王室置。掌典籍的征收及保藏。《庄子·天道》: “孔子西藏书于周室。子路谋曰: ‘由闻周之征藏史有老聃者,免而归居,夫子欲藏书,则试往因焉’。”成玄英疏:“为周征藏史,犹今之秘书官,职典坟
①官名。宋代置为僧官,位最高者号宗主。②泛指一宗之主。古代宗法制度中之嫡长。僧官名。宋释赞宁《僧史略·杂任职员》:“今朝秉律员,位最高者号宗主。”
公文制度。亦作批朱。明朝章奏批答过程中,需先由内阁大学士票拟文字,再交由司礼监,经秉笔、随堂太监用朱笔批改,然后方可准行。这是内阁与司礼监互相制约的方法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右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弓矢、殳枪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,从六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文散官,从六品上,太宗贞观元年(627)改为奉议郎。文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六品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