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司副使
官名。宋朝宣抚司之副职。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,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,或任宣抚使职事。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,位同知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。宋朝宣抚司之副职。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,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,或任宣抚使职事。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,位同知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“除拜”与“府板”的合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。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知北院枢密使事,高于副使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置,《资治通鉴》载:“河自杨刘至于博州,连年东溃,朝廷屡遣使者不能塞。显德元年(公元954年)十一月,帝遣李谷诣澶郓齐,按视堤塞,役徒六万,三十日而毕。”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此为后世河患
官署名。又称封驳案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门下封驳司置,隶门下外省(后改门下后省) ,以给事中为长官,掌录封驳文书及门下省人吏试补之事。南宋隶中书门下后省。
爵位等级。东汉献帝建安二十年 (215)曹操置,以赏军功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定其位在关内侯下,为虚封,不食租,有崇德侯、宗圣侯等名号。南朝沿置。1、爵名,东汉建安二十年曹操制定的军功爵名的第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赈务处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七月二十一日公布《赈务处组织条例》亦置赈务处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下设三科:总务科掌理会计、
见“司钥章京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
①《周礼》官名。夏官司马的属官。中大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车玉路的驾御。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属夏官府。以大驭中大夫为长官,下役小驭下大夫,辖戎驭下大夫,斋驭下大夫、道驭上士、田驭上士、衔枚中士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