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衡掾史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时王莽为宰衡,掾史为宰衡府诸曹长官,分掌本曹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(莽)上书言:‘臣以元寿二年六月戊午仓卒之夜,以新都侯引入未央宫;庚申拜为大司马,充三公位;元始元年正月丙辰拜为太傅,赐号安汉公,备四辅官;今年四月,甲子复拜为宰衡,位上公。臣莽伏自惟,爵为新都侯,号为安汉公,官为宰衡、太傅、大司马。’……宰衡掾史,秩六百石。”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时王莽为宰衡,掾史为宰衡府诸曹长官,分掌本曹事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(莽)上书言:‘臣以元寿二年六月戊午仓卒之夜,以新都侯引入未央宫;庚申拜为大司马,充三公位;元始元年正月丙辰拜为太傅,赐号安汉公,备四辅官;今年四月,甲子复拜为宰衡,位上公。臣莽伏自惟,爵为新都侯,号为安汉公,官为宰衡、太傅、大司马。’……宰衡掾史,秩六百石。”
官名。明清设置,属通政使司,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。
见“特授”。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由皇帝直接选用。如明制,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,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,掌督察内外勤务。参见“省会警察局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掌制作铠甲等,隶少府监,不久废除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四年(987)始置为馆职,以他官兼任,掌编修史籍。任职期满,非有特恩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减磨勘三年,罢所带职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,一人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(335—348)中置,掌东宫宿卫,位在太子四率上。参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。
流外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御书院,十五年出借职。参见“翰林御书院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置司河州 (今甘肃临夏)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各一员。下辖税务提领及宁河县官脱脱禾孙、弓甲匠达鲁花赤等官。
任官制度。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经题补而授官之例。外官道府以下有题补之缺,缺出由本省督抚以应调、应升之员拣选题奏,由吏部引见奉旨补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