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令寺丞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三十员,正九品,居末位; 咸亨二年(671) 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侍巾二十人,秩正九品,为皇帝之妾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废。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显禄王之下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见“抚谕使”。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(后27),任冯异为之,统兵征讨赤眉。两晋、南北朝为将军名号,多授统兵出镇在外、都督数州诸军事者。在武职中地位很高,居四征将军之上,历代皆不常置。两晋定为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
北魏尚书省官署总称。道武帝天兴二年(399)分尚书三十六曹及其他官署置,分理各项政务。各设大夫主持。
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以八品“侍监”充,亦有无品级者。坤宁宫、养心殿内(兼吉祥门)、御茶房、苍震门、遵义门、寿康宫、御花园、太庙、慈宁宫、祭神房、寿皇殿、瀛台、画舫斋、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等处均设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国中及六乡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乡士,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国中,各掌其乡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