寓试
选举制度。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(1237) 罢牒试,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、知州、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,以及寓居士人,由所在县给公据,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,称寓试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嘉祐元年 (公元1237年) 停牒试之制,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、知州、通判的门客和姑姨同宗子弟,并寓居士人须应解试者,由所在县发给公据,家状中写明原籍,不问应举人来自何地,均一体由本路转运司进行考试,其考试办法与州府解试同。
选举制度。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(1237) 罢牒试,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、知州、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,以及寓居士人,由所在县给公据,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,称寓试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嘉祐元年 (公元1237年) 停牒试之制,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、知州、通判的门客和姑姨同宗子弟,并寓居士人须应解试者,由所在县发给公据,家状中写明原籍,不问应举人来自何地,均一体由本路转运司进行考试,其考试办法与州府解试同。
官名。①相传为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百官各以其成,质以三官。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,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。”②春秋战国置。宋国为六卿之一,执国政。鲁国亦称大左司徒。《鲁大左司徒元鼎铭》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十一年始置,属京畿都漕运使司。掌漕运之事。有中千户一人,中副千户二人领其事。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令,置一员,从七品下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去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“内尚方署”。
官名。秦朝始置。两汉因之,秩二百石,无员额,轮流宿卫,如三署郎中。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。太子阙位则隶少府。三国沿置。魏七品。晋朝置十六人,七品,职比散骑、中书侍郎,掌文章书记,初隶太子
明、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。始置于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乾化二年 (912)六月废建昌宫使以后置,凡天下金、谷、兵,戎,旧隶建昌宫使者,悉主之。后唐庄宗同光四年 (926)以后废。官名。五代后梁置建昌宫使,乾化中改称国计使,后唐沿设,同
官署合称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户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。每清吏司各设郎中一员,员外郎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一省户口、钱粮等事,兼领所分京师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俸禄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、每
官名。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。
官名。隋朝盐池总监次官,视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