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换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此外,官员已受差遣,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,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。已经对换过一次,不得再换;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,不得对换至近地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此外,官员已受差遣,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,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。已经对换过一次,不得再换;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,不得对换至近地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之渤海军。
官名。金置,带领甲军以弹压河工。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敕都水监官提控修筑黄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户一员,部甲军二百人弹压勾当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由兵部、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差缺、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左、
把守门口的人,即门役,属门亭长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还至府门,门卒当车,愿有所言。”
官制用语。行施政令,执掌政务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诸侯畔周,公乃摄行政当国……行政七年,成王长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群臣之位。”
官名。西汉时太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,掌祭祀及享宴的乐舞。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,亦置令及丞,魏晋时复旧称,所掌与汉同。晋元帝时并太乐于鼓吹,后来有时仍有设置。南朝宋齐梁陈均置,梁制太乐令又有清商署丞。北齐称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职金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理有关金、玉、锡、石、丹砂、空青的戒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职金中士、正二命;职金下士,正一命。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始于宋,时称申状。元、明因之。清改称申文,凡州县杂职上行州县,州县上行府厅,府厅上行司道,司道上行督抚皆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