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驳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乡村基层组织与粮区划分单位。宋代有都保,为乡与保之间的组织,而未见有“图”之名。都图成为地方基层组织始于元代。元时所修《新昌县志》卷一记该县当时县以下基层组织为改宋时的厢为隅,乡为都,里为图,并不冠地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(1)武职侍从官名。见“三卫郎”。(2)武阶官名。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增置,秩从七品。
阶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,秩从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九阶,正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下,称侍直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有大的军事行动,皆选勇健为先锋军,设先锋都统所以领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。设先锋都统以统领先锋部队。
官名。①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的别称,以其位居宰辅之次,为次相之任。②御史大夫的别称。1、指御史大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。”副相,即次相。《称谓录·都御史古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行政院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其职权为:一、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;二、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;三;国民政府(后来的总统府亦同)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,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;四、
选官制度。汉朝规定由公卿、列侯、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,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。始于汉文帝,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,主要有岁举和诏举。岁举一年一次,由刺史、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(茂)才等。诏举则时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教习经馆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官名。又称“上驷侍卫”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随侍皇帝及骑试御马。乾隆六年(1741)额定二十一人。嘉庆六年 (1801) ,始令兼管堂务,与司官一体办事。阿敦,满语意为牧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