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方狱
监狱名。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。《南齐书·到撝传》载:“撝颇怨望,帝令有司诬奏撝罪,付廷尉,将杀之。撝入狱数宿,须鬓皆白,免死,系尚方。”沈家本《狱考》按:“南齐时尚方盖有狱,故撝先系廷尉, 而后尚方也。”
监狱名。南齐时京师有廷尉狱和尚方狱。《南齐书·到撝传》载:“撝颇怨望,帝令有司诬奏撝罪,付廷尉,将杀之。撝入狱数宿,须鬓皆白,免死,系尚方。”沈家本《狱考》按:“南齐时尚方盖有狱,故撝先系廷尉, 而后尚方也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分染坊副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一译“敞稳”。为典族属之官,兼掌部族户籍之事。有大横帐常衮司,三父房各有常衮司,遥辇帐大常衮、大国舅司四帐各有常衮,奚王府有大常衮、副常衮等等,官名。辽置,亦作敞稳。《辽史国语解》: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掌辅导诸王学习经史,收藏管理诸王府典籍等事。设教授、伴读等职。
首都的通称。《史记·平淮书》:“漕转山东粟,以给中都官。”中都即指京师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祠祭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节慎库之主官。掌库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洲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各司郎中内奏派,二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太和 (227—233) 中置佐著作郎,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。东晋改此名,六品。一说南朝宋改称,属著作省(局),掌搜集史料,供著作郎撰史。晋制,此职初到任,必撰名臣传一篇,南朝宋
第一卿。《史记·韩世家》:“于是晋作六卿,而韩厥在一卿之位,号为献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