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食局提点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总知御膳,进食先尝,兼管从官食。其佐官有使、副使、直长、都监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金始置,为尚食局的主官,属宣徽院。元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置尚食局,属宣徽院,掌进纳百色生料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,定秩为从五品,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、直长一人。所属有大都生料库与上都生料库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总知御膳,进食先尝,兼管从官食。其佐官有使、副使、直长、都监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金始置,为尚食局的主官,属宣徽院。元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置尚食局,属宣徽院,掌进纳百色生料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,定秩为从五品,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、直长一人。所属有大都生料库与上都生料库。
见“岁贡”②。
官名。明制太常寺置司乐二十人,从九品。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,后革去五人。掌祭祀音乐之事。
即“布大衣大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,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南朝齐、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亦置。
女官名。宋太宗时,于内省(后改尚书内省)置,以尚宫、大监充任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秩五品。陈制同梁。
见“实封”。职官用语。汉朝诸侯王有封地的,均食其封地租税。而魏晋以后所封食邑多少户,实际只是一个空名,并不食其租税。称“食实封”者,才食其租税。
参见“库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