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司
官署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即太医丞。即“太医丞”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,位员外上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627)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掌冶署。
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的大夫。《公羊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刘卷者何? 天子之大夫也。外大夫不卒,此何以卒? 我主之也。”
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王国中尉,即王中尉,掌武职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汉初王国自置中尉。景帝以后由朝廷代置。中间一度废除,至成帝时复置。其职掌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所说是“掌武职”,而《汉书·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, 金元之制,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,称为部选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百代之王,总指前代帝王。《荀子·不苟》:“百王之道,后王是也。君子审后王之道,而论于百王之前。”《汉书·武帝纪·赞》:“汉承百王之弊,高祖拨乱反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