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管记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尚书省比部曹。《魏书·陈建传》: “比部尚书、平原王陆睿”。参见“比部”。
即北魏时“中都坐大官”、“内都坐大官”、“外都坐大官”的泛称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省设有。无品级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三人: 分驻于鹤庆州板桥驿、在城驿、观音山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置。多省称为大行台右丞。属大行台,职掌同尚书右丞。多由大行台郎中迁任。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人,掌分司纠正省内,正四品下。高祖武德八年(625)罢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名。高昌国武官。
官名。西晋因避讳改军师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。为诸军府主要僚属,佐主帅统带军队,负有匡正监察主帅之责,地位很高,常继任主帅。《晋书·杜预传》:“(羊)祜病,举预自代,因以本官假节行平东将军,领
即“行通政院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战国时各国即已通过考核和调查,对有政绩的官员,一般均予提升职务,提职的幅度则依其政绩卓著与否而定。历代均沿行之。如明代宣德年间温州知府何文渊、崇祯年间大理寺推官陈良谟,均以考绩上等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
官名,三国蜀置,掌选举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邓芝传》:“(芝)子良,袭爵,景耀中为尚书左选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