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办金吾街仗司
官名。南宋初置,为金吾街仗司长官。参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置,为金吾街仗司长官。参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即“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。楼船本是一种较大的战船,《史记·平准书》记其“高十余丈,旗帜加其上,甚壮。”故亦以楼船或楼船士以称水兵。江淮以南,如庐江、浔阳、会稽诸郡多用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白间局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,位在统领下、副统领上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领的副职,见“统领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周朝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 ·王令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孔晁注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
参见“统领官”。清代军制,两标(团)为一协(旅),协置统领,又称协领。参看“协领”条。
吏名。又称押司官。宋朝州县及部分中央机构设。地位在手分之上,常负责某一方面事务,如负责粮料,为粮料押司官等。县押司则与县录事合称押录,为县衙最高吏员。吏员名。又称押司官,宋置于部分中央官署及州、县,掌
官名。回纥官,置三人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诏举,韩休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