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。金朝置,正五品,食邑五百户,无实封。元朝正五品,止用于封赠。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,封建国前战死诸臣,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后不设。爵名。晋代王公侯伯子男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。隶于漕运总督。漕粮北上,各省漕船分帮,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,协助领运千总督运,三年无误,以卫千总推用。咸丰三年 (1853) 停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九年(1376)置。初隶殿庭仪礼司,二人,正九品。三十年,改隶鸿胪寺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升秩。成祖即位,复旧。其后员额屡增自四人至九人,改从九品。掌典赞仪礼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南境附该司,掌巡捕盗贼,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沿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(1)明清时科举考试方式之一。为初级入学考试的第一阶段。在本县礼房报名,须填具三代履历、籍贯,并以同考五人互结,复请本县廪生五人作保,方准应考,由本县县官考试。如属于散州籍者,初试即由本州州官考试,属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正纪郎。见《金
即“陵江将军”之异称。武官名。即“凌江将军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。
① 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职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左、右各一人,正六品。掌全国道教事务。详见左、右正一。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,地位低于全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