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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吉士

官名。亦称庶常。明清翰林院庶常馆学员。明初分设于六科,学习办事。永乐二年(1404)始置翰林院庶常馆,选进士之优于文学书法者充之。宣德五年(1430)命学士充任教习。清初沿设,每科殿试后选文品兼优之进士充之,雍正元年(1723)后,改以朝考选之。又,试博学鸿词入式,或奉特旨改馆职者,亦得充之,均员额无定,称“馆选”。在馆学习三年后奏请“御试”,分发任用,称“散馆”。或授编修、检讨、或授部院司员,知县、亦有留馆者。领取俸给与“廪饩”银。光绪(1875—1928)末停科举,改由留学毕业及国内大学毕业者充之,食七品俸,或径授编修、检讨,与旧制不同。参见“朝考”。


官名。明清皆置。《明史·职官二·庶吉士》:“庶吉士,自洪武初有六科庶吉士。十八年以进士在翰林院、承敕监等近侍者,俱称庶吉士,永乐二年始定为翰林院庶吉士,选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为之。三年试之,其留者,二甲授编修,三甲授检讨;不得留者,则为给事中、御史,或出为州县官。”清沿明制,参看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翰林院》、《清文献通考·职官七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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