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收掌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汉置,属右扶风。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记汉代“豪强有论罪,输掌畜官(师古曰:‘论罪,决罪也。扶风,畜牧所在,有苑师之属,故曰掌畜官也。’),使斫莝(师古曰:‘莝,斩刍’)。”右扶风的掌畜官掌畜养牲畜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鬯人下士二人,掌管供给鬯酒和彝尊上的饰巾。郁人所掌的鬯酒为未和郁金之鬯酒。北周因之置司鬯中士,正二命;司鬯下士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
官名。亦称监兑通判。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。隶于总漕。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。康熙六年(1667)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,秩正六品。掌稽查米色之美恶,兑运之迟速,並查禁包揽、搀和、需索、滋事等弊。光绪三十一年(
见“作坊使”。
官名。魏晋为乘黄令副贰,九品。南北朝沿置。北齐、隋、唐为乘黄署次官。隋从九品上,唐从八品下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参见“乘黄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乘黄令之副,掌佐令,养御马。参看“乘黄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。初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,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下设典簿一人,正六品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北齐始置十员,从五品。隋朝沿置。唐朝置六员,从六品上,掌出使推按,凡承制推讯长吏,当停务禁锢者,请鱼书以往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不预本寺公事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置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司为通政寺,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、通政寺丞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,复称通政使司左、右参议。
辽官名。少府监官员,掌文书簿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