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晋时建康尉分六部,合称六部尉,分部掌追捕盗贼,伺察奸非,如西晋时洛阳尉之制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。上士二人,下士二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群右之政令;充王车右。《周礼·夏官 ·序官》郑玄注:“右谓有勇力之士充王车右。”②官署名。西魏·北周置。属夏官府。以司右中大夫为长官,下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网藐”,中书位之一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掌供奉皇帝及宫中茶酒瓜果。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,牌子四人,常行近侍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职司茶酒、瓜果。凡皇帝出朝、经筵讲筵御用茶,及宫中三时进膳,皇帝及中宫匕箸,均为其
官名。春秋置。车官之长,掌公车政令、器物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 “车马有所,宾从有代,巾车脂辖。”杜预注: “巾车,主车之官。”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遂命量人,巾车张三侯。”郑玄注: “巾车,于天子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稍迁指同班诸官中略有阶级间的迁陟,汉代以来常散见于史书列传之中。至晋代李重议官, 主张“大并群臣等级, 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(见《晋书·李重传》)。然后世仍有稍迁之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官名。明置,掌治理河道。由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等官担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府寺,掌收购药材,以供修合汤药出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