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烟局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由民政部奏设,内外城各一局。专掌贫民戒烟事宜。设管理员一人,管理本局事务由厅员兼充;医官一人,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之事;司药二人,掌配置药品及看护戒烟人;司事二人,协助稽查员分掌总务及监察看护之事,书记一人,专司缮写;并有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十人,掌本局守卫。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由民政部奏设,内外城各一局。专掌贫民戒烟事宜。设管理员一人,管理本局事务由厅员兼充;医官一人,掌诊治戒烟人及药品之事;司药二人,掌配置药品及看护戒烟人;司事二人,协助稽查员分掌总务及监察看护之事,书记一人,专司缮写;并有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十人,掌本局守卫。
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根据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《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,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(
官名。简称广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,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,满洲司官初不分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,置有司调中士、下士,北周于其上加置此职。武帝时明克让自仪同三司累迂此职。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列为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南朝尚书省删定曹长官通称。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、秩六百石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羽林中郎将,为羽林右监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羽林右监领羽林右骑,掌宿卫侍从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为羽林右监的副长官,佐监主羽林右骑,掌宿卫侍从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殿中武士。见《晋书·嵇绍传》。
官名。见“司礼寺”。
见“京通十三仓场监督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